关于来东返东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通告
2022-03-24 19:05:29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唐依萍 | 作者: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量:85372

广大居民朋友:

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全县疫情防线,现将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红黄码人员注意事项

1.持红码人员,严禁出行。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县级疾控中心报告,做好自我隔离。等待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持黄码人员,限制出行。居家健康监测并定期在指定的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样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尽量不外出。持黄码人员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七不得”(不得参加聚餐、旅游、培训等集体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等特殊机构,不得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进入图书馆、健身馆等室内场馆,不得进入棋牌室、KTV、电影院、浴室、网吧、酒吧等密闭场所,不得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公共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非本人就诊需要不得进入医疗机构)。

二、来东返东主动报备

广大居民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所有入(返)东人员均应在抵东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应集中隔离的,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三、隐报瞒报严肃追责

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或者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人员,在流调排查后应集中隔离的,所产生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对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其他涉疫的违法行为,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东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所有来(返)东人员要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一定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政策。


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责编:唐依萍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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